
公告日期:2025-04-30
债券代码:188745.SH 债券简称:H21旭辉3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H21旭辉3部分增信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增信项目变更情况
(一)增信项目出售涉及的债券名称、简称和代码。
1、债券名称: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H21 旭辉 3。
3、债券代码:188745.SH。
(二)变更前增信措施的具体内容。
根据《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结果公告》”)和《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通知》”),发行人以其或其指定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以下资产为本期债券提供偿付保障措施:(1)“重庆青林半项目”所属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穿透后100.00%的股权收益权提供增信;(2)“洛阳旭辉时代天际项目”所属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穿透后100.00%的股权收益权提供增信(以下统称“增信资产”);(3)“天津铂悦公望项目”所属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穿透后60.00%的股权收益权提供增信(以下统称“增信资产”);(4)“简阳云樾名邸项目”所属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穿透后60.00%的股权收益权提供增信(以下统称“增信资产”);(5)“重庆上城项目”所属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穿透后51.00%的股权收益权提供增信(以下统称“增信资产”);(6)“湘潭樾府项目”所
属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穿透后50.00%的股权收益权提供增信(以下统称“增信资产”)。即在发行人到期无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增信资产在扣除所有开发经营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偿还融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而发生的其他支出等后,剩余可动用资金中归属发行人对应权益的部分,将用于保障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偿付。
(三)出售增信项目的原因。
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的《关于重庆市闲置存量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妥善处置房地产闲置存量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效能,发行人拟向重庆巴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售“重庆青林半项目”5-7期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
(四)相关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上述交易已完成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
(五)相关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5年4月【30】日,卖方1【重庆昌卓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卖方2【重庆睿昌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买方【重庆巴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独立第三方)、目标公司及项目公司(由卖方1重庆昌卓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99.9%及卖方2重庆睿昌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0.1%)订立转让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及债权,对价为人民币3.58亿元。
项目公司【重庆昌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卖方1持股99.9%及卖方2持股0.1%。其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并拥有及开发(其中包含)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的多幅地块,名为重庆江山青林半(包括目标项目)。
目标项目由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的三幅地块及位于其上的两幢在建楼宇构成。其项目面积约为86,018平方米,计划开发为住宅,并配套上业设施及停车位,总建筑面积约为168,700平方米。
目标公司【重庆璟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卖方于2025年4月16日新成立,旨在为出售事项进行集团内部重组,于本公告日期由卖方1持股99.9%及由卖方2持股0.1%。
交易完成后,重庆青林半1-4期项目仍属于H21旭辉3增信物,1-4期目前开发进度为已交付,预计2025年清算,清算后上述增信物预计剩余价值为负。
(六)增信项目出售后所得收益的处置情况
买方就出售事项支付人民币35,800.00万元,项目公司清偿该项目第三方债务后,出售事项的余下所得款项净额预计约为人民币225万元,拟用于优先偿付H21旭辉3债券持有人。
出售事项将于目标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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