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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5 15:37:48 股吧网页版
18873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5


债券代码:188733.SH 债券简称:21 浦建 01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3.39%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1.98%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4 年 11 月 1 日

根据《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
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141 个基点,即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1.9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 浦建 01

3、债券代码:188733.SH

4、发行人: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9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3.39%。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年末行使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1 月 1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票面利率为 3.3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1.98%,
并在存续期的第 4 年至第 5 年(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核查情况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根据《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因此,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符合《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是否公允

本期债券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与同地区同行业同资信主体一级市场新发利率或者二级市场收益率相比,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违背诚信原则情况,合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受托管理人核查情况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均对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及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是否公允进行核查,确认本期债券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且定价公允。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 188 弄 7 号 11-12 楼

联系人:姜丽萍

联系电话:021-58206677

联系邮箱:jiangliping@pdjs.com.cn

2、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楼

联系人:鲁尹翔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邮箱:luyinxian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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