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6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 125 号 3、4、5 层)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15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 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签署日: 年 月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的“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有关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
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226.26 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 2.20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效力与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74.27 亿元,占发
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