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6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 125 号 3、4、5 层)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签署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绍兴城投”)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51 号”文注册。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
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226.26 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 2.20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债券。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70%-4.7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
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9、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
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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