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2 年度
目 录
页次
一、审计报告 1-3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三、合并利润表 6
四、合并现金流量表 7
五、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六、资产负债表 10-11
七、利润表 12
八、现金流量表 13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5
十、财务报表附注 16-83
委托单位: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历史延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设
立,由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5
日在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眉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400MA62J0L66D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28,065.095 329,930.165 90.94
四川省财政厅 34,725.07 32,860.000 9.06
合计 362,790.165 362,790.165 100.00
公司注册地: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 1089 号眉山发展大厦 A 座;
公司组织形式及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总部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 1089 号眉山发展大厦 A 座。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土地整理、交通以及国家鼓励的产业类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控制方为眉山市人民政府。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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