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5
债券代码:188678 债券简称:21眉控03
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A座)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签署日期:2021 年 8 月
重要提示
1、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5.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眉山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4 号)。
2、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投资者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选择是否将届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3、本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
4、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5、本次债券由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配售和缴款等具体规定。
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时进行披露。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发行主体: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注册文件:证监许可〔2021〕1204号。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回售登记期:发行人将于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具体回售安排的公告。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于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发布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面值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具体票面利率根据发行时的
市场情况确定。
11、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1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3、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4、发行日期: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30日,共2个交易日。
15、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8月30日。
16、兑付价格:按面值兑付。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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