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3
债券代码:188667.SH 债券简称:21环保债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2023 年 1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3 年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国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第一节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一、“21 环保债”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21 环保债”,代码为 188667.SH。
3、发行规模:“21 环保债”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债券余额为 10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7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担保情况:无担保。
7、信用等级:本次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诚信”),中诚信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出具了《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债项信用评级为“AAA”。
第二节 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1 环保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发布《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二)项目信息
大华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张瑞,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玉华,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刘学传。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发行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致同已连续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超过 8 年,对发行人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致同已连续多年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发行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结合发行人业务发展需求,发行人拟聘任大华为发行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为发行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相关审计费用。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十五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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