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0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是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根
据 1997 年 1 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的通知》,1997 年 3 月
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依法设立。
2000 年 3 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集团公司和控股公司注册挂牌有关
问题的批复》(闽政办[2000]146 号)及《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
建省人民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总公司)改革实施意见》(闽委办[2000]39 号)的规定,
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改为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 2008 年 10 月 23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批复》(闽
政文[2008]328 号)及 2008 年 10 月 24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的通知》(闽国资企改[2008]149 号),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福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09 年 12 月 7 日,根据福建省国资委作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闽国资企
改[2009]144 号),本公司更名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公司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114,051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11 日,根据福建省国资委《关于同意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增注
册资本金的函》(闽国资函改发〔2015〕66 号),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4,000,000,000 元增加
至 10,000,000,000 元,并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2021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收到福建省国资委《关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
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重组的通知》(闽国资改革〔2021〕130 号)。该通知主
要内容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21〕
305 号)精神,组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能化集团)作为
福建省管企业,将福建省国资委持有的本公司和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福建石化集团)股权全部注入福建能化集团,本公司、福建省石化集团成建制划入
福建能化集团后,作为福建能化集团的子公司。2021 年 11 月 8 日,本公司收到福建省
国资委《关于组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股权划转的函》(闽国资改革
[2021]296 号),该函件主要内容为:将福建省国资委持有的本公司 100%股权和福建省石
化集团 49%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能化集团。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办理完控股股东
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0000035922677 的《营
业执照》,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 1 号(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琴亭
路 29 号方圆大厦 17 层),法人代表:卢范经。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能源行业,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矿产资源勘察,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 电务,医疗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一般项目发电服务,新能术研发煤及制品销售,
矿物选加工,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发,水泥制品销售,新型筑材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石制品造(不险化),石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化)用学(险),专用销(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治
理,国内贸易代理生物化工产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企
业管理咨询。除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母公司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营业期限有限的企业。
本公司营业期限自 1998 年 4 月 1 日至 2048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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