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16
债券代码:188645.SH 债券简称:21 闽能 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交易事项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 1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3 年 2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能源”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相关资产交易的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等。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20年7月13日,发行人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8 月 11 日,福建省国资委向发行人出具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发行储架公司债券的批复》(闽国资函产权[2020]256 号),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于2020年9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208号文注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1闽能02”:
发行人已于2021年8月24日发行“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10亿元,债券简称“21闽能02”,债券代码“188645.SH”。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1闽能02”:
1、债券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10亿元。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利率为3.80%。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10年期。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能源”、“发行
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向投资者提示。
根据福建能源披露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相关资产交易的公告》,相关重大事项如下:
“
一、事项背景及目的
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银保监会获批的持牌金融机构,成立于 2011 年。截至本公告日的股权结构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出资 9 亿元,持有 90%股权;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元,持有 10%股权。
经财务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主要内容为:为理顺股权关系,便于财务公司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能化集团”)及其所出资单位提供各类金融服务,落实监管要求,促进财务公司业务发展,福建省能化集团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本公司所持有的财务公司 70%股权,转让价格为财务公司 70%股权所对应的 2021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值。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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