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0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 1 号)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面向专业投资者)
发行人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 10 亿元
发行期限 10 年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AAA;债项:AAA
担保情况 无担保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申请文件及编制》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
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风险提示及说明”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512.20 亿元;本期债券发
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6.34 亿元(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二、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
级为 A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且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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