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8-24 14:07:37 股吧网页版
188644: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24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担保或其他增信情况: 无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spc,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spc

发行人: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21年3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426.57亿元(合并报表口径),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678.14亿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4.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一年利息的1.5倍。

二、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spc,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Aspc,评级展望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评级机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评级机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评级机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评级机构并提供相关资料,评级机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三、投资适当性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与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