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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18 19:39:48 股吧网页版
18864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8


债券简称:21 华鑫 04 债券代码:188640
债券简称:22 华鑫 01 债券代码:185476
债券简称:23 华鑫 01 债券代码:115735
债券简称:23 华鑫 02 债券代码:240341
债券简称:24 华鑫 S1 债券代码:241822
债券简称:24 华鑫 01 债券代码:24195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五年二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受托管理协议》《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受托管理协议》《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鑫证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根据发行人披露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披露的《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基本情况如下:
一、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冯晓东,男,汉族,1974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硕士学位,1997 年 8 月参加工作。2019 年 7 月入职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曾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稽核审计部总经理,华鑫证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合规总监(须报监管部门认可,取得监管部门无异议函后正式履职)、首席风险官。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因发行人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管变更的议案》,冯晓东同志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钧同志为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发行人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冯晓东同志变更为吴钧同志。

三、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吴钧,男,汉族,1972 年 9 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1993 年 8 月参加工作。2016 年 4 月入职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曾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稽核审计部总经理,华鑫证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
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现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电话:021-54967388。

四、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属于发行人正常人事调整,预计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海通证券作为 21 华鑫 04、22 华鑫 01、23 华鑫 01、23 华鑫
02、24 华鑫 S1、24 华鑫 01 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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