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08
债券简称:21 华鑫 02 债券代码:188452
债券简称:21 华鑫 03 债券代码:188477
债券简称:21 华鑫 04 债券代码:188640
债券简称:22 华鑫 01 债券代码:18547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涉及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
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并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华鑫证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基本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了优化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华鑫基金)36%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38,844 万元。若转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摩根华鑫基金的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挂牌期满后,公司只征集到 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为具备受让方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根据产交所有关规定,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 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签署了《上海市
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Inc.就本次摩根华鑫基金 36%股权转让的购买价款为人民币 38,930 万元。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从中国证监会官网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摩根华鑫
基金作出《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4 号),具体内容如下: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受让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申请报告》(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字〔2021〕080 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8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成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摩根士
丹利国际控股公司(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依法受让你公司12,75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51%)无异议。
二、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基金业务数据及投资者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合规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重要
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本次交易资产各项财务指标占比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受让方 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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