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3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
投资者)(第四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291号),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或“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根据《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四期)发行公告》,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2021年8月30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专业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1年8月31日至9月1日面向专业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四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四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四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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