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债券代码: 185765.SH 债券简称: 22 平证 C2
债券代码: 188595.SH 债券简称: 21 平证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21平证10”、 “22平证C2”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12月6日发布《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经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
二、影响分析与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治理结构变动,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正常调整,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1平证10”、 “22平证C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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