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9
债券简称:18 平证 06 债券代码:155004
债券简称:20 平证 01 债券代码:163134
债券简称:20 平证 03 债券代码:163759
债券简称:20 平证 07 债券代码:175345
债券简称:21 平证 03 债券代码:188166
债券简称:21 平证 04 债券代码:188167
债券简称:21 平证 05 债券代码:188234
债券简称:21 平证 06 债券代码:188291
债券简称:21 平证 07 债券代码:188292
债券简称:21 平证 S1 债券代码:163894
债券简称:21 平证 08 债券代码:188419
债券简称:21 平证 09 债券代码:188534
债券简称:21 平证 10 债券代码:188595
债券简称:21 平证 S2 债券代码:188602
债券简称:21 平证 S3 债券代码:188769
债券简称:21 平证 11 债券代码:18887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 年度)
发行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022 年 6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14
第三节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16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 21
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 26
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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