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11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6 国际投资大厦)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2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 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财务顾问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住所:上海市广东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
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路 689 号) 闸路 1508 号) 成门北大街 2 号 18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为 22,398,440.96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及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8.59%和 51.90%;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为 617,079.25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 倍,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