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8-11 11:37:05 股吧网页版
18857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
(第三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401)

联席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签署日期:2021 年 8 月 11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提 示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中金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30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393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不超过2,500,000手(含2,500,000手),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752.51亿元(2021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79亿元(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双向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的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7、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3.5%,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8%-3.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8、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21年8月12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8月13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1、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