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75735.SH 21 新师 01
175969.SH 21 新师 02
188564.SH 21 新师 03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者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为财达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事项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制度变更背景
为规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根据公司制度废改立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最新的公司债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市场自律组织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的规定,发行人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制度变更内容
本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变更,主要包括:变更发行人公司名称、根据发行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了信息披露事项的决策流程、明确信息披露事务中涉及的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完善了信息披露的范围等。
(三)制度变更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已经过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必要程序。制度修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影响分析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生变更的公告》,本次《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变更是发行人进一步加强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的举措,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财达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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