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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1 15:40:31 股吧网页版
18856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1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75735.SH 21 新师 01
175969.SH 21 新师 02
188564.SH 21 新师 03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

2024 年 9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者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为财达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由于发行人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服务期限到期,故发行人需重新聘请审计机构。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发行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内部决策流程审议通过,本次审计机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和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三)新任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诚信情况

新任审计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曹爱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07340169X2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格: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诚信情况:经查询公开工商信息及证监会网站,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近一年内不存在暂停或禁止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债券相关业务的行政处罚。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近年来没有违规记录,未收到任何处罚。

(四)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2024 年 9 月 5 日,发行人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审
计业务约定书。

(五)变更生效时间、新任审计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自发行人与新任审计机构签署审计业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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