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18
关于延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95 号”文批准。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14 点到 17 点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
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根据实际情况,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及投资人协商一致,现将簿记建档结
束时间由 17 点延长至 18 点。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盖
章页)
发行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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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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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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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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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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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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