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发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95 号文注册。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
2、本期债券评级为 AA+,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
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08.14 亿元(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
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63.8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6.37%);本期债券上市前,
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18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3、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50%-5.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
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
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T 日)在上交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是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
下认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00 张,1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固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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