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后续转让安排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1 合景 01 188499.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合景 01,债券代码:188499.SH,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进行报告。
根据发行人《关于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188499
证券简称:21 合景 01
基本情况: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 20.00 亿元,
票面利率 6.20%,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债券兑付安排
根据《关于召开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关于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相关议案约定:
发行人应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事项获 90 个连续自然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豁免,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计息(有关本期债券兑付宽限期约定的详细内容,请详见会议通知议案二相关约定)。
三、特定债券转让安排
为保障本期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顺利实施,发行人申请自 2023 年 8 月 2 日
至 2023 年 8 月 3 日之间,暂停本期债券转让。
自 2023 年 8 月 4 日起,本期债券复牌并根据《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
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转让具体安排如下:
1、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
2、本期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3、本期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
4、本期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特定债券转让安排有一定的特殊性,投资者参与转让之前,请仔细阅读《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了解相关特殊安排并遵守相关规定,理性参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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