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鹏盛A审字[2025]00180号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合 01 表
合并利润表 会合 02 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合 03 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合 04 表
资产负债表 会企 01 表
利润表 会企 02 表
现金流量表 会企 03 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企 04 表
三、 财务报表附注 1-9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 0755-82949959 传真:0755-82926578
审 计 报 告
鹏盛A审字[2025]00180号
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产业”)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交通产业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交通产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交通产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交通产业 2024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交通产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交通产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交通产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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