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11
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邮电路 1 号)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摘要(面向专业投资者)
注册金额 不超过 2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5 亿元
增信情况 无增信
发行人 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信用评级 AA+;债券信用评级 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并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提示及说明。
目录
声明 ...... 1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发行条款 ...... 7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7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0
四、认购人承诺...... 10
五、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11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2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12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2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13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13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和监管...... 13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4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15
八、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6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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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