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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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
中心 12 层、 15 层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
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2021 年 7 月 19 日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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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
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
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
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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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
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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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房地产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房地产行业与宏观经
济形势及房地产行业周期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性。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国家政
策导向紧密相关,且政策具有一定周期性。房地产项目运作周期长,期间相关
政策一旦出现大幅调整,将可能为房企在获取土地、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融
资等方面带来一定风险。若公司未来不能对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周期变化采取
有效的经营策略应对,并及时调整相应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行为,将对公司的整
体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房地产融资收紧及限价限售等宏观调控政策
对公司在获得土地、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融资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所
面临的市场压力加大。
二、宏观经济形势对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产品供应结构等产生重
大影响,并可能使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可能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产
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增加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压力,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目前,房地产市场延续分化态势,房企对热点城市、优质地块竞争
激烈,土地成交价居高不下,推升开发成本,而房价过高易引发调控政策出台。
在地价成本占比较大、售价难以有效提升的双重影响下,利润空间或将被压缩,
给公司财务现金状况和运营稳健性带来一定风险。
三、由于房地产项目运作周期较长,如果公司在项目产品定位、规划设计
等方面不能准确把握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并做出快速反应,可能对项目的盈利能
力造成一定影响。为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未来仍存在合理增加
项目储备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对公司融资能力、产品开发能力和项目去化等业
务经营能力带来较高要求。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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