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15
债券简称:21 外运 01 债券代码:188446.SH
债券简称:25 外运 K1 债券代码:242340.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变更
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 1 至 22 层 101 内十一层 1101)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 年 5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及当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发行债
券类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事宜的授权,同时授权任何两位执行董事在决议案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当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并在债权类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处理与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
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于申请发
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授权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H 股股东和代理人共24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共 5,097,277,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度、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1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经上述决议授权的执行董事对本次债券出具了补
充决议,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1]1780 号”批复核
准,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及相关授权事项。同意授权执行董事在决议案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当日起至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并在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处理与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4〕1509 号”批
复核准,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 外
运 01”,发行规模为 20.00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期,票面利率为 2.15%。
发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为“25 外运 K1”,发行规模为 20.00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期,票面利率为
1.79%。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
经理变更的公告》,高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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