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4
债券简称:21 外运 01 债券代码:188446.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
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3 年 8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公司”或“发行人”)公开披露的相关公告,由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审核情况及注册规模
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发行债
券类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事宜的授权,同时授权任何两位执行董事在决议案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当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并在债权类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处理与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
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于申请发
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授权的议案》。出席该次会议的 A 股、H 股股东和代理人共24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共 5,097,277,605 股,占发行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7%。该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度、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1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经上述决议授权的执行董事对本次债券出具了补
充决议,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采
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
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的前3 年内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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