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19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海韵路 2 号 101)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分为 2 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7 年期,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二、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94,180.97 万元、494,060.03 万元、571,309.96 万元和 53,561.05 万元;本期债券
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7,159,400.21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86,516.99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
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8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5.47%。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四、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面临流动性风险。
五、本期债券由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无法确保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受不利因素影响,资信评级机构将调低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使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六、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合计 5,483,077.76 万元,
其中:短期借款 22,472.09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33,737.73 万元,其他应付款(有息部分)85,777.73 万元,长期借款 2,553,898.32 万元,应付债券927,474.73 万元,其他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859,717.16 万元。近年来,发行人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有息债务规模有所增加,但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6.34%、72.46%、71.24%和 72.81%,长期保持在行业较低水平。若未来发行人有息负债继续增加,可能会加大财务费用支出压力,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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