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13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5 楼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期)
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年 2021 7 9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投资者有权随时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
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分为 2 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7 年期,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本公司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级,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3,387,434.47 万元(截至 2021 年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近三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
287,256.17 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81.35%(合并口径)。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成功发行后,公司将积极向上交所申请本期债券的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并经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注册同意,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一定能够按预期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同时,证券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受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交易意愿、投资者分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债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如果本期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无法及时变现本期债券,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四、受国际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相对较长,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性。因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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