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东莞 01”,债券代码:188393.SH)、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东莞 01”,债券代码:148287.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近日收到陈照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照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法定代表人等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陈照星先生在任期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带领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走差异化发展道路,致力于把公司建设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业务全面的全国性综合金融服务商;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布局全国网点超 100 家,净资产收益率保持行业前列;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多家企业 IPO 上市;坚持证券行业文化建设,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塑造“东莞证券”品牌和文
化打下坚实基础。公司对陈照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近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同意选举公司董事潘海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海标先生简历如下:潘海标,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分行外管科办事员,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历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部经理,公司副总裁(期间曾兼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董事长变动属于公司正常的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东方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方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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