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1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30 号高速大厦)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21 年 7 月 19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含 42 亿元)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50 号文注册批复。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债券简称“21成交 02”,债券代码“188327.SH”。
2、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不超过 1,500 万张,发行价格
为 100 元/张。
3、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 1,397.61 亿元,
净资产为 523.04 亿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
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02 亿元(2018-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00%-4.50%,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
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T 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也可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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