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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5 15:18:36 股吧网页版
18831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5


债券简称:H 融侨 F1 债券代码:151672.SH
债券简称:H0 融侨 F1 债券代码:16641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1 债券代码:16365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2 债券代码:175354.SH
债券简称:H21 融侨 1 债券代码:188318.SH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诉讼进展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六 年 二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以及发行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出具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的依据,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发行人”)发行的“H 融侨 F1”、
“H0 融侨 F1”、“H20 融侨 1”、“H20 融侨 2”及“H21 融侨 1”债券的受托
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 2026 年 2 月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诉讼背景

因融侨集团之子公司福建融侨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居业”)未能清偿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债务,融侨集团、福建居业、福州融心置业有限公司(系相关借款共同还款人,以下简称“福州融心”)、福州大疆营销咨询有限公司(系融心置业 70%股权持有人)、福州嵩霖投资有限公司(系融心置业 30%股权持有人)与中建投信托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本案相关事项已多次披露,详见融侨集团往期公告(网址:http://www.sse.com.cn)。
二、诉讼最新情况

融侨集团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中建投信托因担保合同纠纷对林宏修(以下简称“被告一”)及融侨集团之子公司厦门融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提起诉讼。中建投信托诉讼请求如下:

1、判决被告一对案外人福建居业、福州融心在杭州中院做出的(2022)浙01 民初 1266 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全部债务向中建投信托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即向中建投信托支付逾期本金 438,420,090.87 元、暂计至 2025 年 9 月 1 日
的罚息、违约金 178,925,880.71 元(自 2025 年 9 月 2 日起,罚息与违约金以逾
期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至逾期本金清偿之日);

2、判决中建投信托有权在杭州中院作出的(2022)浙 01 民初 1266 号民事
判决第一、二、三项全部债务范围内对被告二提供的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鼓锣西一
里的 6 处住宅、厦门市翔安区鼓锣西一里 32 号地下二层 32 处车位的不动产折
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中建投信托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 312,595.06元、财产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办案差旅费等费用(以最终发生的金额为准);
4、判决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根据杭州中院(2025)浙 01 民初 2739 号《民事裁定书》,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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