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债券简称:H 融侨 F1 债券代码:151672.SH
债券简称:H0 融侨 F1 债券代码:16641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1 债券代码:16365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2 债券代码:175354.SH
债券简称:H21 融侨 1 债券代码:188318.SH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重要诉讼事项
取得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五 年 十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以及发行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出具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的依据,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发行人”)发行的“H 融侨 F1”、
“H0 融侨 F1”、“H20 融侨 1”、“H20 融侨 2”及“H21 融侨 1”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 2025 年 10 月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重要诉讼事项取得进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诉讼事项取得进展
(一)诉讼基本情况
因融侨集团之子公司合肥融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融欣”)开发项目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导致未能如期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蜀山支行”)债务,农行蜀山支行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对融侨集团、合肥融欣、融侨集团之子公司福清融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置业”)、安徽融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置业”)、合肥融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融锦”)提起诉讼。该诉讼事项往期已进行披露,详见网址:http://www.sse.com.cn。
(二)诉讼最新进展
融侨集团于近日收悉合肥中院寄送的《民事判决书》,合肥中院一审判决如下:
1、合肥融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农行蜀山支行偿还借款本金
152,940,000 元、利息 490,853.25 元、罚息 63,787.50 元,并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起,以本金 152,940,00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 60bp(基点)后上浮 50%的利率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款清之日止;
2、合肥融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农行蜀山支行支付实现债权律师代理费 30,000 元;
3、融侨集团、福清置业对本判决第 1 项、第 2 项确定的合肥融欣的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融侨集团、福清置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合肥融欣追偿;
4、农行蜀山支行对融侨集团持有的合肥融欣 100%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 1 项、第 2 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5、农行蜀山支行对合肥融欣提供的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汝阳路与汕头路交口东南侧的“长丰县 CF201710-十号地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泉河路与汕头路交口融侨花园地块八地下车库的 003 室等 263 个地下车库折价、拍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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