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1
债券简称:H 融侨 F1 债券代码:151672.SH
债券简称:H0 融侨 F1 债券代码:16641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1 债券代码:16365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2 债券代码:175354.SH
债券简称:H21 融侨 1 债券代码:188318.SH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债务逾期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四 年 十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以及发行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出具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的依据,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发行人”)发行的“H
融侨 F1”、“H0 融侨 F1”、“H20 融侨 1”、“H20 融侨 2”及“H21 融侨 1”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 2024 年 9 月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债务逾期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融侨集团子公司债务逾期事项
融侨集团之子公司合肥融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融
欣”)因项目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导致未能如期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蜀山支行”)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合肥融欣、农行蜀山支行、融侨集团等各方于 2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6 月
间陆续签署《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农行蜀山支行向合肥融欣提供
55,000 万元借款用于融侨花园(CF201710—十号地块)项目建设。本笔债务由合肥融欣、合肥融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融侨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相关土地抵押担保;由融侨集团及福清融侨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融侨集团提供合肥融欣 100%股权质押担保等。
农行蜀山支行累计向合肥融欣发放贷款 55,000 万元,截至公告日,本笔债务尚未清偿本金余额为 15,294 万元。因融侨花园(CF201710—十号地块)项目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合肥融欣无法如约清偿本笔债务,剩余未清偿的本金余额15,294 万元已逾期。
二、融侨集团对子公司债务逾期事项的影响分析
目前合肥融欣、融侨集团等各方正在与农行蜀山支行就该债务展期事宜进行积极沟通,争取减少债务逾期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不良影响。融侨集团将根据事项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融侨集团目前仍面临流动性问题,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前述事项的风险提示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H 融侨 F1”、“H0 融侨 F1”、“H20 融侨 1”、“H20
融侨 2”及“H21 融侨 1”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上述有关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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