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企业)的基本情况
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投控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是根据柳州市委、柳州市政府《柳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柳发[2000]36号)、《关于成立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柳政发[2000]121 号文)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投融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93,053.4148 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91450200729770544X;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平;注册地址:
柳州市杨柳路 7 号。2021 年 9 月 13 日,由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广
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为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融资部、资产部、工程部、技术部、投资规划部、财务审计部、征地拆迁安置部、办公室等部门。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以公司拥有的法定资本、增值资本和借入资本金通过对外投资、上市、收购、兼并、破产、重组、参股、控股、产权交易、股份转让、租赁等各种途径进行优化配置、资源重组和资本运作,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的投资,建筑材料销售,土地的整理和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批准报
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四、5(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四、5(5)。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出售日的确定方法:本公司以取得或丧失被购买方的控制权为基础确定购买日或出售日。
合并日相关交易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公司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确定合并日相关交易的公允价值。具体确认方法见附注四、9。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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