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1
证券代码:162318.SH 债券简称:19 柳控 02
证券代码:155844.SH 债券简称:19 柳投资
证券代码:162969.SH 债券简称:20 柳控 01
证券代码:163224.SH 债券简称:20 柳投资
证券代码:163668.SH 债券简称:G20 柳控 1
证券代码:167595.SH 债券简称:20 柳控 F3
证券代码:175239.SH 债券简称:G20 柳控 2
证券代码:175531.SH 债券简称:20 柳控 04
证券代码:188278.SH 债券简称:21 柳控 02
证券代码:197985.SH 债券简称:21 柳控 F3
证券代码:185342.SH 债券简称:22 柳控 01
证券代码:194495.SH 债券简称:22 柳控 02
证券代码:114174.SH 债券简称:22 柳控 03
证券代码:114847.SH 债券简称:23 柳控 01
证券代码:250104.SH 债券简称:23 柳控 02
证券代码:250197.SH 债券简称:23 柳控 03
证券代码:251000.SH 债券简称:23 柳控 04
证券代码:251159.SH 债券简称:23 柳控 05
证券代码:115477.SH 债券简称:G23 柳控 1
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子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子公司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
1、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东通”或“子公司”)4 宗土地使用权账务处理不及时,涉及定期报告及发行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
2、柳州东通土地注销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子公司收到告知文书的时间
2023 年 6 月 15 日,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
投控”或“本公司”)子公司柳州东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三)实施处分的机构名称及其出具告知文书的时间、出具事由
1、实施处分的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监管局”)。
2、出具告知文书的时间
2023 年 6 月 12 日。
3、出具事由
柳州东通 4 宗土地使用权账务处理不及时,涉及定期报告及发行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3
号)《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0 号)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柳州东通土地注销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事项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0 号)《180 号办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3 号)第五十八
条、第六十五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0 号)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的规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柳州东通及相关责任人卓柳
军、李积栋、陈海燕、袁帅、彭志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四)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柳州东通已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与书面整改报告的编写。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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