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投控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是根据柳州市委、柳州市政府《柳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柳发[2000]36 号)、《关于成立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柳政发[2000]121 号文)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投融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93,053.4148 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91450200729770544X;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平;注册地址:柳州市杨柳
路 7 号。2021 年 9 月 13 日,由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广西柳州市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为柳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融资部、资产部、工程部、技术部、投资规划部、财务审计部、征地拆迁安置部、办公室等部门。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以公司拥有的法定资本、增值资本和借入资本金通过对外投资、上市、收购、兼并、破产、重组、参股、控股、产权交易、股份转让、租赁等各种途径进行优化配置、资源重组和资本运作,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的投资,建筑材料销售,土地的整理和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 60 家,本期有增减变动,具体请参阅“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本公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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