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31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07年 11月 5日成立。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及境外上市 H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0号东院。
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勘察设计及咨询、物流贸易、工业制造、
房地产开发等业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控股股东”)。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年 8月 30日决议批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期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六。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
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
订)》的要求披露相关财务信息。本集团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
根据香港联交所 2010 年 12 月刊发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
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及相应的香港上市规则修订,以及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从 2011
年度开始,本公司不再向 A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分别提供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而是向所有股东提供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并在编制此财务报告
时考虑了香港《公司条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披露的规定。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
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包括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的
减值、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折旧率的确定、无形资产摊销方
法、长期资产减值方法、收入确认政策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釆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报告期间为 2021
年 1月 1日至 6月 30日止。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和其他经营实体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
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4.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
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
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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