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05
债券代码:188204.SH 债券简称:21宝龙03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
公司债券(第三期)2023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年 6月 9 日
债券付息日:2023 年 6 月 12日
根据《关于召开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
券(第三期)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等事项的议案》已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议案,2024年 3 月 10 日、2024 年 9月 10日、2025年 6月 10 日(遇法定节假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5%、10%和 85%的比例偿还本金。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开始支付自 2022年 6月 10 日至 2023年 6月 9 日期间的利
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
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21 宝龙 03
3、债券代码:188204.SH
4、发行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47,000万元,当前余额为人民币 47,000万元
6、还本付息方式:2023年 6 月 10日付息一次,2024 年 3月 10日、2024
年 9月 10 日、2025年 6 月 10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5%、10%和 85%的比例
偿还本金并支付剩余全部本金期间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5.7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6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3年 6月 10 日,2024 年 3 月 10 日兑付本
金 2,350 万元以及本期债券全部本金的 2023 年 6 月 10 日至 2024年 3 月 9 日期
间利息,2024 年 9 月 10 日兑付本金 4,700 万元以及本期债券剩余全部本金 2024
年 3 月 10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期间利息,2025 年 6 月 10 日兑付本金 39,950 万
元以及本期债券剩余全部本金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期间利息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 本次计息期限:2022 年 6月 10 日至 2023年 6 月 9日。
2、 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5.7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元,派发利息为 57.000 元(含税)。
3、 债权登记日:2023年 6 月 9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计息期间利息。
4、 债券付息日:2023年 6 月 12日。
三、 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部分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部分本金及利息。
四、 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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