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6
债券代码:188190.SH 债券简称:21 宁城 03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21 宁城 03”债券资金专项账户的重大事项受托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作为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债券简称:21宁城 03,债券代码:188190.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21 宁城 03”《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21 宁城 03”之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披露的《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1 宁城 03”债券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一、原专项账户情况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了“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债券简称为“21 宁城 0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债券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宁乡支行
银行账户:368370100100051493
根据公司与监管银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三方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上述账户作为本期债券的专项募集账户使用。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完
毕。
二、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终止情况及影响
鉴于“21 宁城 03”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银行账户管理,经公司与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解除协议》,决定将原监管协议约定的专项账户解除,原协议终止履行。
该事项预计不会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以及发行人日常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财信证券作为 “21 宁城 03”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财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及“21 宁城 03”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21 宁城 03”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21 宁城 03”之《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21 宁城 03”债券资金专项账户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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