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4
债券代码:188173.SH 债券简称:21 松建 0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发生变动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松江城投”或“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松建 01,债券代码:188173.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董事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
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为方亚弟、王颖燕、杨骏、吴亿能和张函,方亚弟为董事长。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经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免去方亚弟公司董事长职务,任命冯钧为公司董事长。
3、新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冯钧先生,1969 年 7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研究生毕业,现任上海松江城
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职于上海市松江自来水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市松江水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松江新城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4、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人员变动已经国资委和控股股东任命,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系发行人正常人事调整,不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泰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