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7
债券代码:188173.SH 债券简称:21 松建 0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发生
变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松江城投”或“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松建 01,债券代码:188173.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变更前中介机构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原审计机构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履职情况良好。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根据松江区国有企业审计轮换制度要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变更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由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松江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松江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二)新任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资信情况和诚信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持有 北
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085458861W的营业执照;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02),执业资格依法存续有效。
最近一年内,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执业限制的情况。
(三)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四)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公司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服务的相关协议正在签署过程中,待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服务的相关协议签署完毕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停止履职,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开始履职。
三、上述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公告,本次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内事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泰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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