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5
债券代码:175886.SH 债券简称:21 长发 01
债券代码:175887.SH 债券简称:21 长发 02
债券代码:188147.SH 债券简称:21 长发 03
债券代码:152993.SH/ 债券简称:21 长发 05/
2180315.IB 21 长沙城发债 01
债券代码:188911.SH 债券简称:21 长发 06
债券代码:188909.SH 债券简称:21 长发 07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对《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长沙
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版)内容详见附件。
二、影响分析
本次修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公司进一步规范制度管理的相关举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事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长城发发〔2025〕66 号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部室、子公司:
现将《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30 日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发行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后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集团信息披露管理,促进集团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债券包括企业债券,本制度所称公司债券信息是指可能影响公司债券投资人决策或对集团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监管机构、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媒体上、以规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是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须持续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集团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
第四条 集团成立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工作组,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为集团总经理,负责组织协调债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和信息披露文件质量把关,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第五条 集团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履行内部任免程序,并在变更后 2 个工作日(交易日)内披露原负责人任职情况、变更原因、相关决策情况、相关职务的过渡期安排、继任人选情况或者相关选聘安排、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集团未按规定确定并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视为由集团法定代表人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如后续确定接任人员,应当在确定接任人员之日后 2 个工作日(交易日)内披露。
第六条 集团金融融资部是集团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设专人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工作,负责与债券监督管理机构、市场自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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