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于 2006 年 8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证监机构字[2006]197 号文《关于同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批准成立的综
合类证券公司。2006 年 8 月 22 日领取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10355344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51,000 万元,业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审验字[2006]第 600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 年 9 月及 12 月,本公司分别受让原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科技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及原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原三家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类相关业务。
2009 年 8 月 26 日,经证监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
复》(证监许可[2009]857 号)批准增加注册资本 87,975 万元。该增资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09)第 01048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 年 8 月 9 日,经证监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247 号)批准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43,565 万元。该转增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 60884100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82,540 万元。
2012 年 8 月 30 日,经证监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2]1164 号)批准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37,459 万元。该转增业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 60884100_H01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319,999 万元。
2013 年,经证监会《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退出持有安信证券股权方案
有关事宜的函》、财政部财金函[2013]111 号以及深圳证监局深证局许可字[2013]188 号批准,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83,214 万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7.25%。
2014 年,经深圳证监局深证局机构字[2014]3 号批准,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
让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873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7%;哈尔滨益辉咨询有限公司受让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2,150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7%。经深圳证监局深证局机构字[2014]26号批准,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浙江金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友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金国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9万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5%。完成上述股份转让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本比例为 58.01%。
2015 年 1 月 30 日,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投资”)发行股
份购买公司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015 年 2 月 13 日,完成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100%股份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股东由原来的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14家公司变更为中纺投资(持股 99.9969%)及中纺投资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毅胜”,持股 0.0031%)。
2015 年 3 月 23 日,经本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股
东中纺投资及上海毅胜以货币资金 6,047,638,130.50 元对本公司增资,增加注册资本325,141,834.00 元。此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525,134,979 股,其中:中纺投资持有本公司 3,525,024,819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9.9969%;上海毅胜持有
本公司 110,16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31%。上述增资已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完成,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884100_H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 年 11月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