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3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高科”、“发行人”、“公司”)对外发布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重要声明...... 2
第一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7
第三章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 ......11
第四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13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5
第六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16
第七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7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8
第九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9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0
第十一章 信用评级情况 ......21
第十二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22第十三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23
第一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一、 发行人名称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 注册文件和注册规模
(一)G21 张江 1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
许可[2021]1507 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80亿元(含 10.80 亿元)的创新创业绿色专项公司债券。
2021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绿色专项公司债券(以下简称“G21 张江 1”),发行
规模 10.80 亿元,发行期限 5 年期,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3.68%,到期日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
三、 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一)G21 张江 1
1、发行主体: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绿色专项公司债券。
3. 债券简称和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G21 张江 1”,债券代码为“188126”。
4. 债券期限:5 年期。
5.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80 亿元(含 10.80 亿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6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
8、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5 月 2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1、信用级别:本期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低于 70%(含本数)部分拟通过直接投资(或置换前期项目投资资金)或以设立及出资基金(或置换基金出资)的方式,专项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公司的股权,剩余部分用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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