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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3 09:59:52 股吧网页版
188110:关于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3


关于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 宁交 01 债券代码:188110.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1 宁交 01

1、发行人: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1 宁交 0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5、债券期限:5 年;

6、担保方式:无担保;

7、评级情况:AAA/AAA。
二、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债日常监管问答(五)》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近日关于公司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中介机构情况

2020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度审计机构概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2月,原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5月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2021年度中介机构情况

1、选聘情况概况

根据南京市国资委统一工作安排,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于近期与天职国际签订《业务约定书》,约定天职国际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2、选聘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系根据南京市国资委统一安排执行,同时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成立于2012年,经营范围涵盖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并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等业务。

4、新任审计机构的执业资格

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
三、相关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反馈,本次审计机构变更系正常的中介机构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债券“21宁交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公司债券“21宁交01”本息偿付及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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