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3
关于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188069.SH 债券简称: 21 绍城
G1
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二〇二一年六月
关于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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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安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安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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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8 亿元。
3、债券余额: 8 亿元。
4、债券期限及品种: 7 年期债券。
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
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8 年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二、重大事项根据《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发生变更的公告》,由于人员职务正常调整,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发生变更。公司新任命方维炯先生为总经理,免去陈秋新先生总经理职务,新任总经理基本情况如下:方维炯,男, 1970 年 9 月出生,汉族,中央党校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1990 年
9 月参加工作,历任诸暨市自来水公司团支部书记;诸暨市水业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副经理、党支部书记;诸暨市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诸暨市店口镇党委副书记;诸暨市牌头镇党委副书记、行政负责人、镇长;诸暨市店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兼诸暨现代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诸暨市店口镇党委书记、兼诸暨现代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新昌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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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
三、影响分析(一)上述总经理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二)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安信证券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安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 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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