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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16 18:48:09 股吧网页版
18806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6

债券代码: 151279.SH 债券简称: 19 余投 01债券代码: 151280.SH 债券简称: 19 余投 02债券代码: 151507.SH 债券简称: 19 余投 03债券代码: 151876.SH 债券简称: 19 余投 05债券代码: 163486.SH 债券简称: 20 余投 01债券代码: 178060.SH 债券简称: 21 余投 01债券代码: 188064.SH 债券简称: 21 余姚 0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一年七月

2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 《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城投”,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余姚城投提供的资料或说明。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3一、 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债券全称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9 余投 01批准文件和规模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上交所签发《关于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上证函[2018]1462 号),表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转让条件。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发行规模 3 亿元债券余额 3 亿元债券利率 5.98%起息日 2019 年 3 月 20 日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含权条款 无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债券全称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9 余投 02批准文件和规模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上交所签发《关于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上证函[2018]1462 号),表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转让条件。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 2 亿元债券余额 2 亿元债券利率 4.82%起息日 2019 年 3 月 20 日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4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含权条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最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以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为准。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并在回售支付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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