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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88011: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30


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13 日在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
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2009 年 7 月 6 日,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资本金有关事
宜的批复》(筑国资复【2009】37 号),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723,632,529.66 元。

2009 年 11 月 11 日,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将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筑国资复【2009】165 号),同意将市国资委持有的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持有,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601,490,100.00 元。

2019 年 9 月 30 日根据贵阳市国资委文件“筑国资通【2019】138 号”要求组建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控集团”)并将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本公司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产控集团,产控集团成为本公司的母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688437904C

法定代表人:杨仁忠。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杭州路 1 号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 2-G 栋。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属商务服务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管网、房地产开发、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区域综合开发改造、城市环境园林绿化、教育及养老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及转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
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
及 2021 年 1 至 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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